2010-1-8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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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等錢使 接10客肛交 同志網接洽 文員被控
(明報)2010年1月8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14歲同性戀少年因「等錢使」,在升中三的暑假透過同志網站「接客」,以數百元代價提供口交、肛交等服務,大半年來接客約10人,最後被社工得悉並報警。其中被男童形容為「最衰」、令他「最痛」的男文員,昨被控與21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罪開審。
被告李漢華(34歲)被控於去年1至2月某日,在其葵芳安蔭村住所內與當時14歲的男童X非法肛交,另一項交替控罪則指他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他否認控罪,表示只曾替X口交及以手指插其肛門。
肉金500元 要求吮腳趾
法庭昨播放男童X於去年3月與警方錄取口供的影帶,錄影帶中X抱著抱枕向警員道出與被告的交易經過。他指2008年8月以網名「小娃」於網上結識男同志,並表示「等錢使」暗示接客。
被告以網名「ku嚕ku嚕ku嚕」結識X並與他接洽,議好肉金500元後,X當晚9時到安蔭村找被告。被告先帶他到傷殘公廁,以100元代價口交,但中途又改變主意,帶X回家肛交及口交。X指被告有戀腳癖,要應他要求為他「吮腳趾」。被告指由於只是肛交了一會,故只給他200元。
X指先後接客約10人,有些已忘了詳情,但對被告印象很深刻,因為覺得被告是眾客人中「最衰」的,其他客人都是「慢慢做」,只有被告「唔留力」令他感到痛楚不禁叫停,寧可只收100元口交費了事。被告又把陰莖留在X體內1至2分鐘才抽出,之後改要X為他口交。
有客人要求旁觀性交
辯方大律師昨盤問X,質疑他只收200元是否因為根本沒有進行肛交,X反駁:「梗係唔會畀晒錢啦,佢都無射精。」辯方又指出,曾有另一客人要求付錢在場觀看被告與X肛交,X承認其事,但指被告拒絕了,故推卻了那位客人。案件今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