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30 18:32
JICKYLE
當局籲旅客勿攜瀕危物種返港
當局籲旅客勿攜瀕危物種返港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11:36
[url=]漁農自然護理署
[/url]今日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無許可證的瀕臨絕種動植物。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必須事先向[url=]漁護署
[/url]申領許可證,旅遊紀念品亦受此條例所管制。
發言人指,今年1月至3月中旬,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紀念品的個案共54宗,而去年同期則有52宗。發言人提醒市民,如欲在外地購買用動植物製成的紀念品,應留意有關物品是否屬於瀕危品種。由於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其進出口現已受國際公約規管,常見例子包括象牙、石珊瑚骨骼、蘭花、仙人掌及豬籠草。
他指,要分辨動植物紀念品是否以瀕危物種製成並不容易。市民若對有關紀念品是否受管制存疑,該署建議他們不要購買。
發言人強調,任何人無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使非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30/3/h9n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