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14 19:20
JICKYLE
吳鎮宇認襲擊罪判罰款1萬
吳鎮宇認襲擊罪判罰款1萬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16:20
藝人[url=]吳鎮宇
[/url]承認一項襲擊導致他人受傷罪名,被判罰款1萬元。
[url=]九龍城裁判法院
[/url]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明白吳鎮宇希望保護太太,但作為著名藝人,應控制情緒。裁判官稱,考慮到吳鎮宇認罪,亦相信他是一時衝動,所以輕判罰款。至於受害人要求賠償,裁判官要求雙方,循民事途徑解決。
吳鎮宇原名吳志強(48歲),他的太太於今年1月1日,在九龍城福佬村道一家餅店因選購麵包問題,與事主及其妻爭執。控方指出,事主夫婦離開店舖時,被告上前推撞事主。不久,被告拳擊事主頭部,令其頭部疼痛和擦損,左耳縫兩針。吳鎮宇原被控傷人罪,後改為罪名較輕的襲擊罪。
【案件編號:KCCC636/10】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4/4/hhy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