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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6 19:01 JICKYLE
陳振聰需支付98%訟費

陳振聰需支付98%訟費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18:30

  [url=]龔如心
[/url]爭產案中敗訴的商人[url=]陳振聰
[/url]要支付[url=]華懋
[/url]的訟費,陳振聰不服,高院裁定他需支付訟費,據估計約為98%。
法官在判詞中指,陳振聰在聆訊期間大話連篇,應該支付懲罰性訟費。
法官林文瀚在判詞中指,陳振聰明知手持的2006年遺囑是假的,但企圖瞞騙法庭,以獲取財政得益。他在聆訊期間大話連篇,令華懋一方要調查及展開冗長的盤問程序。華懋一方聘請筆迹專家和風水師等證人作供,並無不妥。
不過,法官認為,華懋一方聘請兩名專家證明龔如心精神狀態,要陳振聰支付費用並不公平,下令在龔如心遺產中扣除。華懋一方其中一位資深大律師的費用,亦毋須陳振聰支付。
但法庭沒有透露實際的訟費金額。至於[url=]律政司
[/url]的代表作為遺產管理人,出庭涉及的開支,則由龔如心的遺產中扣除。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透露,陳振聰一方需支付約98%的訟費。
高等法院在2月裁定,陳振聰手持的2006年遺囑簽名是偽造的,判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勝訴,商人陳振聰要支付認證案全部訟費,陳振聰不服,要求華懋一方要支付聘請專家證人和風水師的一半費用。華懋一方的律師早前曾經估計,整宗案件的訟費超過一億元。
(即時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6/4/hjb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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