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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9 08:17 JICKYLE
被追訟費 懲教員報警求助

被追訟費 懲教員報警求助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有懲教人員近日接獲律師信,就一九九九年有關「超時補水」訴訟案,每人被追討約一萬四千元訟費和律師費。其中逾十人懷疑自己曾被誤導,昨報警求助,又擔心支付該筆金錢後,還陸續有來。
  懲教署懲教助理總會昨召開會員大會,商討有懲教人員被追繳有關「超時補水」訴訟案的訟費。有懲教人員表示,在九九年被游說支付五百至一千元提出集體訴訟,並指費用「包打」,即無論輸贏均毋須再付款,但至上周陸續收到律師信,被追討當年訟費連同律師費,每人約一萬四千元。該名人員續說,至今未能聯絡當年接觸他的另一個工會。
  數十名受影響的人員,昨午向懲教署懲教助理總會投訴,並到尖沙嘴警署報警。總會主席文志強說,會向會員解釋律師的意見,總會至今收到數十個求助。警方表示,逾十名懲教人員昨午報案,指被工會誤導,暫列作求警協助案件處理。
  集體名義提出 工會難協助
  當時擔任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初級組主席的黃偉雄,稱自己現時已不是工會成員,不願作回應。
  知情人士指,當年的訴訟並非以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名義進行,而是由懲教人員集體提出,故律政司現時向當年有份提出訴訟的懲教人員逐一追討訴訟費,工會只能從旁協助。他稱,曾翻閱當年的文件,未有發現有人提出「包打」承諾。據知已有個別人員繳交訴訟費。約三千六百名懲教人員在九九年集體入稟,向政府追討數千億元候召的「超時補水」,案件○三年開審,員方敗訴,案件三年後上訴至終審法院,員方再敗訴,法庭判員方需負責案件的法律費用。本報記者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8/3/hk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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