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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5 07:20 JICKYLE
示範單位 不強制准拍照

示範單位 不強制准拍照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4月25日 星期日 05:30

  (綜合報道)
([url=]星島日報
[/url]報道)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規管新盤銷售,當中包括要求示範單位準確反映實況。[url=]運輸及房屋局
[/url]局長[url=]鄭汝樺
[/url]昨表示,示範單位內的設計可能是樓盤獨有,故是否容許在內拍照屬商業考慮,不會作出硬性規定。她表示,有關指引預期幾個月內可以落實執行,成效不彰才立法。
  本報記者
  運房局局長鄭汝樺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說,政府推出新的銷售指引,目的是為鼓勵新的賣樓文化及讓資訊更透明。
  她日前表示,在新樓盤的示範單位量度尺寸及拍照紀錄,是消費者基本權利。
  商會已同意准度尺
  但鄭汝樺昨日表示,在示範單位內度尺,商會已發出內部指引。而基於商業考慮,準買家能否在示範單位內自由拍照以作參考,則應交由個別發展商決定,「因為有發展商反映,示範單位內一些設計及家具可能是個別樓盤獨有,從營商角度上看,並不適宜拍照。」
  她又提到,示範單位有創意是好事,但售樓時不是為表現創意,因此要求發展商提供沒有[url=]裝修
[/url]的「清水房」作對比,避免消費者產生錯誤空間感。
  對於各界關注發展商會否切實執行新措施,鄭汝樺指出,發展商售賣樓花須徵得政府批准,如果有發展商不依指引銷售新盤,政府有權暫停有關樓花的買賣,此舉可能影響資金流轉,經已對發展商形成一定阻嚇力,若成效不彰政府更會考慮立法規管,否認指引是「無牙老虎」。
  鄭補充,政府若要立法規管發展商銷售一手樓盤,預計需要數年時間;目前以指引形式規管已有一定的力度,地產建設商會需要時間研究,相信幾個月後便可以實施。她透露,發展商對新指引反應積極,近日與地產建設商會代表會晤,暫未收到符合大原則的反建議。
  首推數目多寡存彈性
  鄭汝樺認為,新措施較現時有進步,準買家有一定選擇,例如小型地產項目首張價單至少有三十伙,或者單位總數三成;大型項目更要有五十伙或五成,以較高者為準。另外,不論首推、加推樓花或現樓單位,都要三天前公布價單,並須在網上發放相關訊息。不過她又說,首推單位數目多寡,應該給予發展商一定彈性,最主要是做到資訊透明。
  鄭汝樺又提醒市民,現時的極低息環境並不會長期持續,市民必須小心考慮自己持續供樓能力。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24/3/ho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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