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3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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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色魔深圳姦6女童判死 判刑近兩年未處決 受害童家屬促正法
港色魔深圳姦6女童判死 判刑近兩年未處決 受害童家屬促正法
(明報)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在港案底纍纍、10年前讀中四時因入屋行劫淫辱16歲少女而被判囚8年4個月的「西九龍色魔」萬健文,出獄後死性不改,更把魔爪伸至深圳 ,於2007年至08年間在深圳性侵犯9名未成年少女,當中6名11至13歲女童被強姦。萬健文於08年4月犯案時被擒,同年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事件一直未有公布,直至近日有受害人家屬向內地部門申訴,要求盡早將色魔正法,事件始末才終於曝光。
一名受害女童的父親指摘萬健文的行為是喪心病狂,08年至今仍未進行二審,不滿內地執法機關遲遲未處決他,公安機構在案發後又沒有公布事件,令巿民不能及時防範,令更多女孩受害。該父親近日向內地《南方都巿報》揭出這香港色魔跨境犯案的詳情。
「犯案為刺激 女童易下手」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現年29歲的萬健文落網後對公安機關供稱,2007年4月至翌年4月間約侵犯過十名左右的女孩,犯案是為了尋求刺激,而且女童年紀尚幼,容易得手。其中在福田、羅湖 兩區的9宗案件已被偵破,當中有6名女童被強姦。9名受害人中,7人在11至13歲之間,其餘兩人亦未滿16歲。
揑頸拖走侵犯 強闖女家
萬健文供稱,他多次經皇崗口岸抵達深圳,在巴士、路上偶然看見長相甜美的女孩即心生歹念,尾隨伺機作案,其犯案時間均為中午到1時半,或下午5時到6時半,即中、小學生放學回家的時間,當目標女童進入樓道或電梯,他便會突然衝出掐住受害人頸項,將她強行拖到樓頂天台或附近的配電房施暴;他更試過強闖女童家中犯案。有幾次犯罪之後,萬健文即時逃返香港。
襪塞童口防大叫 不留證據
在施暴過程中,萬健文都會強迫受害人脫光衣服,用受害人的衣服或被子蓋住受害人的頭,用手指侵犯後再戴避孕套強姦。為防止被害人喊叫,他曾數次把襪子塞入被害人口中,又用電腦數據線、塑膠繩等綑綁受害人雙手。
萬健文為了不遺留任何犯罪證據,每次施暴前都用衣物鋪在女孩身下、戴避孕套、用紙巾擦拭,並在完事後悉數放進隨身背囊帶走丟掉。此外,大部分女孩都被他拍下裸照,他事後供稱﹕「拍裸照是為了嚇唬女孩,照片都在回港後刪掉了。」
08年判死 二審至今未決
2008年4月17日中午,萬健文在深圳入屋侵犯一名13歲放學回家吃飯的女孩,被女孩父親馮正(假名)返家撞破,萬健文當場被擒。同年11月,萬健文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但二審至今未決,仍被羈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