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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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擺烏龍 「未來罰單」惹民怨
彰化縣一名女子開車穿越平交道,因為前方車輛回堵,臨時停在平交道上,被警方開了一張罰單,結果,警方擺烏龍,罰單上的日期,竟然填的是一個月後的時間,成為「未來罰單」。
開車違規停在平交道上,紅單開罰8000元,不過,事發當天是1月12日,但是,警方一時筆誤,違規日期,竟然寫成2月12日,儼然就是一張「未來罰單」,雖然日期寫錯,但是警方調閱監視器,黑色轎車確實跟車跟太近,來不及違規停在平交道上,如果有火車經過,一定會撞上,因此認定罰單仍然有效,日期寫錯,警方將行文給監理站更正,至於筆誤的員警,會依內規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