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7 12:30
CJ君人
譚香文涉選舉舞弊表證成立
前立法會
會計界議員譚香文
涉嫌在08年立法會選舉中舞弊,裁判官初步認為表面證供成立,押後至4月20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
由於譚香文選擇不答辯,亦不傳召證人,今日應該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但代表譚香文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
指被告只是提供服務,但目前服務屬於提供利益,令從政者無法向公眾提供服務,違反憲法及《基本法
》。
不過,裁判官表示,初步認為案件不應著眼於憲法問題,而是服務提供的事實;又指服務應單向提供,但案中出席講座的人亦要付出時間上堂,與一般義診及義務法律諮詢有明顯分別,不是單向的服務提供,認為表面證供成立。但他要求控方解釋服務的定義及程度。
案情指,53歲任職稅務顧問的譚香文,被控於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前兩日,即9月5日,在沒有合理的辯解之下,向會計界專業人士提交免費講座,誘使選民在選舉中投票給她,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於去年10月以涉嫌選舉舞弊拘捕譚香文,去年11月提堂,她否認控罪。
(星島)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