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3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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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直門爆炸案嫌犯受審自稱心理問題多
北京東直門爆炸案嫌犯受審自稱心理問題多
2011-03-30 法制晚報
[align=center][img=380,212]http://img.sina.com.hk/news/14/2011/0330/1301465845_6dhysg.jpg[/img][/align][align=center]庭審後,雷森被法警帶出法庭 攝/記者曹博遠[/align] 今天上午,一手炮制[url=http://news.sina.com.cn/c/2010-12-10/165521617549.shtml]東直門爆炸案[/url]的雷森因涉嫌爆炸罪在東城法院接受審理。
在法庭上,雷森本人剖析說,心理問題是導致自己試圖報複社會的主要原因。
[b] ●庭審現場[/b]
[b] 受審常發愣庭審幾度陷入沉默[/b]
上午9時30分,22歲的雷森被帶上法庭。他一出現,便被在場的五六台相機團團圍住。面對鏡頭,這個年輕人沒有任何躲閃,卻始終都緊緊地皺著眉頭。
“我都認可。”開庭伊始,雷森便對起訴內容予以認可。此後,面對公訴人的提問,他經常陷入停頓,正常庭審因此出現大段的沉默,法庭內僅能聽到零星的快門聲音。
[b] 能說出作案前後的所有細節[/b]
據了解,雷森18歲便離家前往廣州打工,但沒有一份工作可以做得長久,也沒有什麼朋友,同時,他很少與家人聯絡。據了解,他是一名被收養的孩子,雷森說:“我與家人性格合不來”。
對于爆炸前後的事情,雷森記得非常清晰:“看著一名老外越走越近”,雷森引爆遙控裝置那一瞬,“聽到很大的聲音,看到一陣濃煙升起來……我扭頭就走,去搭公交車了”。
據雷森說,他沒有專門學習過制作爆炸物。在決定實施爆炸前一個月,他在網上隨便看了看,便如法炮制了爆炸物,而在作案前,他並沒有進行過引爆嘗試。
[b] 接受公訴人提問自稱心理問題多[/b]
時至今日,雷森說他“有點後悔,問題出在自己身上”,此後,雷森辯護人詢問他有關心理問題的情況,公訴人提出反對,認為該問題與案件無關。
此刻,一直被動接受提問的雷森一反常態,在法庭上大聲說:“我心理存在的問題挺多的,我覺得這就是問題的關鍵!”
雷森把自己的問題總結為與人交往方面存在障礙,性格孤僻。他也表示自己曾經試圖看心理醫生,但沒有那個經濟條件。
雷森的辯護人說,在爆炸案發生前幾天,雷森曾試圖在西直門引爆炸彈,但沒有成功。雷森專門針對外國人的原因,就是簡單地認為,外籍人士“有錢”。
辯護人認為,類似的犯罪,如果不從心理層面解決問題,僅僅依靠法律的懲戒,是無法杜絕的。
[b] ●對話被告人[/b]
[b] 報複社會是主要動機[/b]
公訴人: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產生實施爆炸的念頭的?
雷森:去年下半年。
公訴人:為什麼要實施爆炸?
雷森:因為要報複社會。
公訴人:為什麼要報複?
雷森:因為以前老受傷害。
公訴人:來北京前在哪里,來北京做什麼?
雷森:之前在廣州,來北京就是准備實施爆炸。
公訴人:來北京後住在哪里?
雷森:在懷柔的一個農家小院。
公訴人:是怎樣選擇爆炸時間和地點的?
雷森:都是隨機選的。
公訴人:爆炸的設備都是從哪來的?
雷森:都是在懷柔當地買的,在自家住的小院做的。
公訴人:為什麼坐公交車到東直門引爆炸彈?
雷森:因為想炸外國人。
公訴人:有具體的目標麼?
雷森:主要針對外國人,沒有特定目標。
公訴人:為什麼是外國人?
雷森:我當時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奔外國人去。
公訴人:為什麼選在東直門?
雷森:公交樞紐,外國人比較多。
[b] ●追訪受害人[/b]
[b] 放棄民事賠償[/b]
“我當時都蒙了。”在北京學習語言的美國人沙麥可在案發後說,“我當時愣在原地,右大腿很疼,我向周邊的人求助,讓他們幫我叫救護車……”
沙麥可是東直門爆炸案唯一的一名受害人,可以說一口流利的中文。在案發後,法庭多次聯絡他商議有關的賠償問題,但一直沒有聯系上。
直到開庭前不久,沙麥可向主審法官表示,不參加庭審。更出人意料的是,他主動表示,放棄向雷森索要任何民事賠償。
這意味著,這名無辜的被害人,不再對給自己造成傷害的雷森進行任何追究。
文/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