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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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奪命劏房翻新謀復活 未汲4屍5命教訓 業主拒依時遵清拆令
.【明報專訊】6月中發生奪命火釀成4屍5命19傷的馬頭圍道舊樓,本報偵查發現,兩個月以來不但消防危機未除,有業主甚至剛剛把違法劏房再翻新,疑欲再把劏房出租牟利。現時上址最少有8個劏房的業主違反屋宇署清拆令內的動工期限,拒絕依時開展清除堵塞逃生樓梯牆壁的工程,令人關注一旦火警,租客或再一次逃生無門。
屋署擬先拆後追費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屋宇署未有盡快執法,令害人劏房有可能「復活」,促屋宇署殺一儆百,強行拆掉妨礙走火逃生的劏房,保障居民安全。屋宇署則回應,指若眾業主於本月30日的最後限期前未能完成清拆令,署方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或安排承建商先清拆、後追工程費。
火警死因聆訊將展開
馬頭圍道111至113號的8層高舊樓,14個住宅單位中,最少8個為劏房單位,大廈於6月15日因前梯地下梯口的僭建雜物房起火,釀成4屍5命19傷。有目擊者指部分租客慘死,疑因上址違法劏房,將原可通往後樓梯的逃生出口阻塞,導致部分低層租客改走前梯被濃煙焗死。警方稱火警將展開死因聆訊,但暫時無證據指事件涉及縱火。
火警後,上址部分單位和梯間已被嚴重燒毁或熏黑,屋宇署在6月30日向最少8個劏房單位發出清拆令及釘契,要求他們把阻塞通往後樓梯通道的劏房牆或門拆掉,或是須把曾經擅自鑿開的「前逃生樓梯圍牆」復原。清拆令要求眾業主須在30日內(即7月30日)動工、60日內(即本月30日)完工。
本報記者上周三(8月17日)往觀察,發現8個被釘契單位的業主仍未按清拆令要求展開工程,包括拆掉阻塞後樓梯出口的劏房牆,違反了清拆令內的「動工限期」。由於工程需時,業主們能否於本月底的「完工限期」前完成清拆亦成疑。
部分劏房後梯全封
另外,113號2字樓一個同樣阻塞通往後樓梯通道的「一開三劏房單位」,不單未有拆除劏房,近日更完成了翻新,換上三道有防盜眼的新木門,髹上白漆及換新電線,疑是為再出租作準備,與毗鄰被火燒熏黑的樓梯口形成強烈對比,但本報敲門未見有人應門。6字樓及7字樓兩個劏房往後樓梯的門口,則被完全密封,後樓梯亦維持火警前的舊狀,依然無法通往天台逃生。火警後仍居住上址的劏房女業主向本報坦言,擔心再有火警,但亦希望屋宇署能給多點時間讓他們處理清拆令。
業主盼多給時間處理
屋宇署發言人指出,若劏房業主不遵清拆令,屋宇署會考慮採進一步法律行動。對於本報發現113號2字樓有劏房疑剛翻新欲「復活」出租,署方指若收到投訴會派人視察,若發現劏房導致危險如影響逃生途徑、導致嚴重滲水或樓宇超負荷,會發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