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2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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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IT人與12歲女童3P 家中性交 不准保釋
【明報專訊】已婚的29歲網絡工程師,涉嫌透過網上淫媒安排,花1500元與兩名少女在家中搞三人性愛,其中一名女童更年僅12歲。工程師被控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日被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另一名少女年齡介乎15至17歲,控方正尋找她頂證被告。
報稱任職網絡工程師的被告鄭智聰(29歲)穿著恤衫西褲,打扮斯文,他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他於今年8月29日,在其將軍澳新都城寓所內,與12歲女童X非法性交。
控方指女事主未滿13歲,案情十分嚴重。另一名女事主為15至17歲,控方現時正尋找該名女事主。
網上找淫媒 1500元有交易
辯方昨日為被告申請保釋時表示,已婚的被告有母親、太太和兄長,過去並無任何刑事紀錄。一名女子昨日在公眾席上一邊旁聽一邊哭泣,相信為被告親人。辯方表示被告願付出1.5萬元保釋金,惟裁判官馬保華認為案情嚴重,加上被告已招認,故將被告還押。
案件將押後至11月21日再提訊,以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以及尋找另一名受害人。
女童表明年齡 被告照性交
控方指出,被告在網上得知有人可為其安排同時與2名女童性交的「3P」服務。他在案發當日與兩名女童碰面後,遂將兩女帶回寓所。其後雖該名12歲女童有表明其年齡,被告卻置之不理,仍然進行性交。據了解,事後有人報警,事件始被揭發。
警方在本月22日拘捕被告,其後被告向警方招認曾與兩女童發生性行為,並表示他付出1500元以獲取兩未成年少女的性服務。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KTCC50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