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3 23:58
CJ君人
緬 甸 批 准 民 眾 申 請 和 平 示 威
緬 甸 總 統 批 准 示 威 活 動 合 法 化 , 但 規 定 需 要 5 天 前 申 請 。
緬 甸 過 去 禁 止 所 有 形 式 的 示 威 活 動 , 而 新 法 例 規 定 , 示 威 者 需 在 5 天 前 得 到 警 方 許 可 。 若 警 方 不 准 示 威 , 亦 需 解 釋 原 因 。
總 統 吳 登 盛 在 昨 日 簽 署 批 准 法 例 通 過 。 同 一 天 , 美 國 國 務 卿 希 拉 莉 剛 剛 結 束 三 日 訪 問 行 程 。 她 曾 會 見 吳 登 盛 和 反 對 派 領 袖 昂 山 素 姬 , 顯 示 緬 甸 有 意 與 西 方 打 破 隔 膜 , 以 及 實 行 民 主 改 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