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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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女主播 14歲童黨係主謀
有線財經節目女主播李錦妍(圖)放工後,遭三名未成年少年搶劫,其中年僅14歲的賊人更是主謀。三人在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主謀昨天被判入更生中心,餘下兩名17歲同黨則分別判感化18個月和入更生中心,三人另須賠償李共3,000元。法官透露其中一名17歲被告的母親任職懲教助理,卻無法好好管教兒子。
今年3月9日凌晨,李錦妍收工後沿海盛路前往西鐵站時,遭賊人壓在地上搶手袋,導致擦傷手腳。李負傷窮追劫匪,在男同事和司機協助下制服劫匪報警。辯方指,主謀因被扣零用錢而提議行劫。法官認為17歲首被告為「陪朋友」犯案,罪責較輕。
案件編號:DCCC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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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蘋果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