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4 14:00
宅~有何不可
加拿大12歲男童殺6歲幼童 因年齡小免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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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遭到12歲男童殺害的6歲兒童邦諾(網絡截圖)
原標題:加拿大12歲男童殺害6歲幼童 竟因年齡小免刑事責任(圖)
人民網9月4日訊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導,加拿大發生駭人聽聞的兒童殺兒童事件。薩斯克其萬(Saskatchewan)省卡吉維斯塔浩原住民保留區1名6歲幼童遭1名年齡不滿12歲的男童殺害。但因為嫌疑人的年齡太小,將不必對罪行負責。
報導稱,加拿大皇傢騎警表示,6歲的邦諾(Lee Bonneau)當地時間8月21日晚間與這名不滿12歲的男童一起到樹林中散步。邦諾的養母晚上10時仍不見邦諾回傢,於是報警協尋。警方在20分鐘後發現邦諾的屍體,死因是頭部遭硬物重擊。警方斷定,唯一兇嫌就是與他一起散步的男童。
警方指出,殺死6歲兒童的12歲兇嫌有案底。不過,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這名涉案男童因為年齡不滿12歲,警方無法對他進行指控,且不得公佈姓名,但是必須接受心理治療。邦諾並非原住民,邦諾及養母是受薩斯克其萬省社會服務廳照顧的傢庭之一,最近才被收養。對於接受加拿大社會服務廳照顧的幼童竟慘遭殺害,社會服務廳格外重視此案,並要求有關人員深入調查本案,研擬出防患之道。
報導介紹稱, 1995年,薩斯克其萬省也發生過7歲幼童遭8歲男童用刀刺死的謀殺案,但同樣因為兇手年紀過小,也不必對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