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9 10:00
宅~有何不可
日籍男子隱婚和女生戀愛 分手後求歸還79000美元
日籍男子門間中浩隱婚和留日女生朱維相戀,朱維回國後,門間中浩分兩次匯款79000美元給她用於經營酒吧,以作為兩人“婚後”的生活來源。當朱維提出分手後,門間中浩兩次起訴要回這筆款項,被法院駁回。今年,又由其妻門間幸子第三次起訴索要這筆錢。昨天,記者獲悉,朝陽法院駁回訴求。
原告稱,她的丈夫未經她的同意將夫妻共有的79000美元贈與朱維,她直到2011年才知道此事,認為這份贈與無效。對此,從日本趕來開庭的門間中浩當庭表示,“同意原告的訴求”。門間中浩稱,2006年他與朱維確立戀愛關係,雙方籌劃著結婚,考慮到朱維沒有工作,他拿出79000美元讓其在國內投資購買酒吧,經營收入準備用以支付兩人的生活費用。
朱維的辯護律師王勁松表示,門間中浩確實支付給朱維79000美元,她用來收購瞭一傢酒吧,門間中浩本人也曾去該酒吧娛樂,後來因經營不善酒吧倒閉。“這錢是經營酒吧的投資款,而不是贈與,所以朱維不同意原告的訴求。”王勁松說,朱維發現對方多次偷拍兩人在一起時的親密錄像,覺得受到侮辱,才提出分手。
近日,朝陽法院駁回原告訴求。(記者錢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