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11 16:00
宅~有何不可
少女遭警察強姦致孕 後愛上嫌犯並同居
原標題:大馬一華裔少女遭警察強姦致孕愛上嫌犯並同居
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導,日前,馬來西亞一名17歲華裔少女聲稱,遭一名在蘭瑙警局當志願警衛局執法員強姦,她過後發現自己被奸成孕,決定輟學甚至離傢出走,與20歲強姦犯同居。
這名少女因為經常早出晚歸而與父親激烈爭吵,她於7月29日離傢後發出10則“解釋”簡訊給父親,表明自己並不是愛上這名男子,而是因為被男子多次在蘭瑙甘榜瑪拉高河岸上強姦。
少女也稱為瞭要和這名嫌犯在一起,她做出瞭輟學的決定。
沙巴州甘拜園警察總部刑事調查主任奧瑪馬末10日表示,少女的父親是在阿皮亞工作,他已將這些簡訊交給阿皮亞警方,內容也提及嫌犯要求少女勿將此事告訴父親,因為害怕遭警方逮捕而坐牢。
“少女並沒有在蘭瑙,警方希望她主動到警局協助警方調查。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調查此案,並已確認嫌犯身份,目前正展開追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