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9 13:39
sinta
14巴港男甩難 律政司:無充份證據呀
被女友「14巴港女」當街怒摑的男子趙詠明(圖),10月陪女友出庭後推跌《南華早報》女攝影記者,警方決定不提起訴,令受害人及記者組織感遺憾。律政司及警方昨晚相繼發稿解釋,稱傳媒所拍的影片未有足夠證據支持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決定不作起訴。記協就回應指趙推人的動作在影片中清晰可見,認為律政司的講法難以令人信服。
[b]記協:推跌記者片段清晰[/b]
今年10月底陪同「14巴港女」鄭欣娜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的趙,在庭外涉將在場採訪的《南華早報》攝影記者謝美芳推倒在地,並在她倒地後用腳踢她;謝的相機亦告損壞。趙當日被警方以毆打及刑毀拘捕。
謝前日獲警方通知,律政司將不會對趙提出起訴,但未解釋原因。受傷至今仍未康復的謝對當局決定感到驚訝;攝影記者協會及香港記者協會均對律政司決定感遺憾,擔心助長針對記者的暴力行為,令襲擊記者成為常態,促請當局交代理據。
律政司昨晚發稿解釋,稱有關決定是仔細審視所有證據後作出,指「曾重複仔細地以正常速度及慢鏡審視兩段由傳媒拍攝有關事件的視頻片段」,但都未發現充分證據支持指控;又指考慮所有證人的供詞並與影片對比後,發現證人供詞與片段內容有矛盾,「對定罪機會產生負面作用」,但新聞稿未有解釋有何矛盾之處。
記協回應指,在傳媒拍攝的片段中,趙出手推跌謝的行為清晰可見,認為律政司指片段不支持指控、證據不足的講法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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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蘋果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