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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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投訴樓上漏水 老公被無業男狂鎅
患強迫症20多年的無業漢,兩度遭樓下住戶投訴單位漏水。他跟保安員到樓下住戶了解情況時,突取出摺刀狂𠝹男戶主,令他上半身多處受傷,被送到深切治療部,留醫九日才出院。無業漢昨在庭上承認常不按醫生指示服藥,外出時怕遭人傷害,留在家中又會擔心鄰居傷害他,因男鄰居「好大隻」,故帶刀自衞。
被告王錦勛(53歲)於澳門出生,14歲移居本港,2008年起依靠綜援維生,並沒案底,現承認蓄意傷人罪,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至本月27日判刑。
去年9月13日,獨居於鴨脷洲漁安苑的被告,遭樓下男戶主譚志楊(譯音,55歲)妻子投訴單位漏水。被告情緒激動下,往譚宅不停按門鐘。譚妻拒開門,致電管理處投訴,保安員上樓安撫被告。
翌日早上,譚妻再向管理處投訴被告單位繼續漏水,保安員到被告單位查詢,被告情緒再度激動,堅持到譚宅單位了解。他抵達譚宅時,譚氏一家均在家中。
被告跟譚及保安員到廚房查看,其間爭執。譚遭被告推了數次後,驚見被告持摺刀,自己胸口則流血。被告續用刀施襲,譚舉手阻擋並後退避開,但不慎跌倒,遂伸腳踢開被告自保。被告終停止襲擊,離開單位,鄰居報警。事主右胸骨、左臂及右手等多處均有約兩厘米長刀傷。被告警誡下指自己未能控制脾氣。
官指案情嚴重或判監
律師昨求情指,被告父母於前年先後去世,他多次出入殯儀館及墳場,感到極度驚慌焦慮,曾胡亂服藥,情緒容易激動,對譚氏一家造成的傷害致歉。已婚的被告平時會到復康人士中心做義工,教人用電腦。
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認為案情嚴重,先替被告索取兩份精神報告,強調即使醫生建議入院接受精神治療,亦可能判他坐監,以反映案件嚴重性。
案件編號:DCCC1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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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襲事主譚志楊(譯音)昨在庭外拒談本案。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