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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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華告小店金翠華 侵權?唔係掛
前年上市、市值近67億元的港式茶餐廳連鎖集團翠華,指控旺角一家小型食店以「金翠華茶餐廳」名義經營,掠奪翠華多年成果,侵犯註冊商標,導致損失。翠華控股旗下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阻止小店侵犯註冊商標,並頒令該店改名及支付損害賠償和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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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翠華茶餐廳位於旺角道,主打車仔麵及小食。羅日昇攝
稱店名混淆 故意誤導
原告分別為翠華控股旗下的誠發有限公司及采華企業有限公司,擁有翠華商標。入稟狀先介紹公司發迹史,指翠華由1970年代一間位於新蒲崗的茶餐廳,至今發展成連鎖飲食集團,在港澳及內地分別擁有29間及12間翠華。
入稟狀續指,原告一直致力經營品牌形象,建立優良聲譽,本港或國內外傳媒及遊客,有口皆碑。公司自2005年起,先後榮獲「全國消費者最喜愛香港名牌」及「中國十大馳名餐飲連鎖品牌」等獎項。
惟原告早前發現一間名為「金翠華茶餐廳」的食店,自2012年底開始在旺角道48號地下經營,店名與翠華相近,容易使人混淆,相信該店故意誤導,不費吹灰之力,掠奪翠華多年來建立的品牌商譽,卻沒作出補償,佔盡翠華便宜。而且該店食品及服務質素均遠遜於翠華,令翠華聲譽受損。原告遂控告經營該店的新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單一董事兼股東曾品善。
記者昨日到金翠華茶餐廳採訪,只見店舖面積不大,主打售賣車仔麵及煎釀三寶等小食,也提供碟頭飯,價錢頗相宜。店舖門面及裝潢,亦與翠華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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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集團翠華要求法庭頒令小店改名及支付損害賠償。
「人哋有錢 告都冇法」
記者查問翠華告金翠華侵權一事,侍應稱:「兩間咁唔同,名都唔同……人哋有錢,要告我哋都冇辦法。」又謂東主不常來。
根據本港飲食網站OpenRice顯示,港島有另一間茶廳也有「翠華」二字,叫新翠華,開店多年頗獲好評,在2012年初,食客發現他的招牌用紙遮了「華」字,至2013年初,改名新翠雅。翠華的公關公司表示,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360/14
來源:蘋果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