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1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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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沉船船長等4人遭謀殺指控
韓國檢察機關15日對“歲月”號客輪發生海難時的船長等4名船員提出謀殺指控,指認他們拋下乘客、率先棄船逃生。
[b]指控謀殺[/b]
受到謀殺指控的是“歲月”號船長李俊錫、客輪一等航海師、二等航海師以及輪機長。檢察人員指認4人在“歲月”號下沉時離船逃生,卻告知乘客留在原處。
“船長、一等航海師、二等航海師和輪機長在乘客離開前逃生,導致重大傷亡,”負責檢察官安尚敦(音譯)當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說。
“船長應該親自指揮駕駛,卻把這一工作交給瞭三副,這是嚴重的疏失,”他說,“之所以提出謀殺指控,是因為他們沒有履行援助和解救(乘客)的職責,導致乘客死亡。”
李俊錫同時被控違反海難救助法、違反職業操守等。
根據韓聯社的報導,如果罪名成立,李俊錫等人將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懲?。法新社說,4名被告面臨的最高刑?是死刑,但即使法院作出這一判決,執行的可能性不大。
[b]違規細節[/b]
韓國《文化日報》援引調查人員的話報導,李俊錫等4人不但沒有向乘客發出逃生指令,甚至對乘客隱瞞瞭一艘救援船已經抵達的消息。他們十分清楚在發生船難時船員應該最後撤離,因此在逃生前脫下瞭船員制服,換上便裝。
《文化日報》說,在海事安全部門下令要求船員幫助乘客撤離後,李俊錫等人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登上第一艘救援船逃生。
“歲月”號事故發生後,韓國當局逮捕李俊錫等全部15名生還的航務人員。除李俊錫等4人外,其餘11名船員受到過失致人傷亡、違反海難救助法等指控。安尚敦說,部分船員在接受調查時承認,“他們當時想的是自己的性命”。
對這些船員的庭審將在光州進行,庭審日期尚未確定。
[b]事故成因[/b]
在媒體通報會上,安尚敦介紹瞭關於“歲月”號的調查情況。根據他的描述,客輪本身存在隱患,加上船員失誤,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安尚敦說,在經過改裝以增加載運量後,“歲月”號保持穩定的能力大受影響;同時,事故發生當天,這艘客輪嚴重超載,且用於維持船體穩定的壓載艙中的水量不足。這意味著“歲月”號的航行穩定性進一步打折。
在這一情況下,事發當天海域的急流使船體難於操控,操縱船員作出一次15度的轉向,超出建議範圍,導致船體快速側傾並隨後沉沒。
除船員外,檢察人員眼下的調查對象還包括“歲月”號所屬清海鎮海運公司以及政府相關監管部門。一名官員說,檢察人員正在尋求逮捕清海鎮海運公司所有者的傢族成員,包括從美國引渡該公司會長俞炳彥的一個兒子。
[b]方案調整[/b]
韓國海警一名發言人15日說,搜尋人員14日晚些時候找到5具遺體,其中一具在海面上發現。截至15日上午,“歲月”號事發時搭載的476人中,172人獲救,281人確認遇難,尚有23人下落不明。
韓國官員說,搜救人員15日早間恢復搜尋,但未能找到任何遇難者遺體。當天共有124名軍方和民間潛水員就位。搜尋人員打算在15日退潮時再次下水搜尋。
搜尋負責官員說,15日的任務結束後,搜尋小組打算制定新的搜尋方案,以更準確地定位剩餘失蹤者可能被困的船艙。
“我們將檢討先前的搜尋行動,以找出失蹤乘客可能被困的船艙,”韓聯社援引其中一名官員的話說,“存在極大的可能性,即失蹤人員可能在船第四層船艙的前部和尾部。”
韓聯社報導,一名57歲的潛水員14日在參與搜尋時出現不適癥狀,被送往附近醫院接受治療,眼下沒有生命危險。本月6日,一名潛水員在搜尋行動中意外身亡。(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