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3 03:13
宅~有何不可
比利時安樂死人數飆升 平均每天有5人“自殺”
【環球時報駐比利時特派記者 任彥】比利時主流法語報紙《南方新聞》近日披露,比利時安樂死人數呈迅猛增長之勢,僅2013年就飆升27%。2012年該國安樂死人數為1432,2013年增加到1816。這傢報紙說:“這也就是說,比利時去年每月有150例安樂死,每天有5人在醫生‘協助’下‘自殺’。”前不久,該國又通過兒童安樂死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取消安樂死年齡限制的國傢。“寬鬆”的安樂死政策讓不少病重老人開始擔心自己被強迫安樂死。
比利時去年執行的安樂死中,73%的選擇者是癌癥患者。就年齡分段比例來看,70歲至90歲年齡段所占比例最高,占安樂死總數的53.5%,60歲至70歲占21%,60歲以下年齡段占15%,90歲以上老人占7%。
2002年,比利時通過有關安樂死的法案,成為繼荷蘭之後第二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傢。根據該法案,實施安樂死的前提是,病人的病情已經無法輓回,他們遭受著“持續的、難以忍受的生理和心理痛苦”;實施安樂死的要求必須是,由“成年和意識正常”的病人在沒有外界壓力的情況下,經過深思熟慮後自己提出來的。
根據比利時“安樂死監測和評估聯邦委員會”發佈的報告,安樂死人數最近幾年急劇攀升,2002年隻有24例,2012年上升到1432例,占該國當年死亡總數的2%。報告稱,安樂死申請者遠超這個數字,但由於條件不符合,均被駁回。
安樂死目前在?大多數國傢都屬違法,因為安樂死是“醫生主動結束患者生命的行為,與醫學治療的目的相背離,是一種犯罪”。隻有極少數幾個國傢允許安樂死。盧森堡和哥倫比亞允許醫生“幫助?癥患者終止生命”。瑞士及美國少數幾個州(俄勒岡州、蒙大拿州、華盛頓州和佛蒙特州)允許醫生向?癥患者提供毒藥,由患者自行結束生命,這種方式被稱為“協助自殺”。
荷蘭限定安樂死年齡為12歲以上,16歲以下的孩子必須在監護人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接受安樂死。但比利時議會今年2月高票贊成通過兒童安樂死法案,將安樂死合法範圍擴展至18歲以下的兒童。自此,比利時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取消安樂死年齡限制的國傢。
《環球時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佈魯塞爾說荷蘭語的人大多支持安樂死,而說法語的人則不太支持。一名學者告訴記者,在比利時,說荷蘭語的人要多於說法語的人,這是荷蘭和比利時率先走出安樂死禁區的主要原因。支持安樂死的人認為,如果患者罹患一種無法治愈的疾病,並且自己願意結束生命,政府有義務幫助他們減輕痛苦。
一位名叫肯沃德的老人上世紀90年代患病後幾乎離不開輪椅。她說,雖然比利時有關法律保障人們不會被強迫安樂死,但老年病人的處境十分危險,醫生很可能濫用安樂死法案。“我現在非常無助,害怕自己成為安樂死名單上的下一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