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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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判“世越”號船長有期徒刑36年 輕於檢方要求
原標題:韓法院判“世越”號船長有期徒刑36年輕於檢方要求
【環球網綜合報導】據韓國紐西斯通訊社11月11日報導,韓國光州地方法院11日正式對今年4月發生沉船事故的“世越”號客輪15名船員進行瞭宣判。法院判定船長李俊錫犯遺棄致死傷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36年。裁定輪機長犯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0年,其餘13名船員被判有期徒刑5-20年不等。
此前,韓國檢方對包括船長在內的4人適用瞭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等,對三副和操舵手適用瞭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法,對其餘9名船員適用瞭遺棄致死致傷等。檢方曾要求判處船長死刑,判處大副、二副和輪機長無期徒刑,判處其餘船員有期徒刑15-30年。
4月16日上午,韓國“世越”號客輪在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難(包括失蹤者)142人受傷。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