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 08:02
宅~有何不可
伊朗曾尋求引渡澳人質事件兇手
伊朗官員說,澳大利亞悉尼人質事件兇手曼·哈龍·莫尼斯在伊朗有案底,伊方曾要求澳方把他引渡回國。
澳大利亞當局將開始緊急調查,以查找安全制度漏洞,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劣跡斑斑】
莫尼斯生於伊朗,1996年以政治難民身份進入澳大利亞,後來取得澳大利亞國籍。伊朗官員說,莫尼斯逃離伊朗前已經受到詐騙罪名指控。
伊朗警察部隊司令伊斯梅爾·艾哈邁迪·穆加達姆16日說,莫尼斯原名曼特吉,1996年逃離伊朗前經營一傢旅行社。他逃走後留下妻子和兩個孩子。
莫尼斯首先逃到馬來西亞,繼而以難民身份逃入澳大利亞並獲得國籍。伊朗方面2000年要求澳方把他引渡回伊朗,沒有成功。
伊朗外交部副部長易卜拉欣·拉希姆普爾接受伊朗國傢電視臺採訪時說,伊方多次向澳方通報莫尼斯的犯罪紀錄,提醒澳方對他加以註意,但是澳方沒有重視。
劫持人質前,莫尼斯在澳已經受到數十項罪名指控,包括性侵犯和合謀殺害前妻。澳大利亞總理托尼·阿博特17日披露,澳情報當局2008年和2009年把莫尼斯納入觀察名單,原因是他向死於阿富汗戰場的澳軍人傢屬寄送侮辱信。然而,情報當局最終把他從名單中刪除,原因不明。
【亡羊補牢】
阿博特告訴媒體記者,澳大利亞聯邦和各州政府將啟動調查,以確定這次人質事件暴露出哪些安全漏洞,定於明年初作出結論。
“我們必須弄明白,這次殘暴事件的兇手如何成為永久居民、如何能多年領取社會福利;必須弄明白,這樣一個人如何能合法持槍。”
“我們尤其必須弄明白,這樣一個有長久暴力史、長久精神不穩定的人參與非常可怕的罪行後如何能獲得保釋,以及他為什麼大約於2009年從安全機構觀察名單上消失。”
新南威爾士州警方稍後告訴路透社記者,阿博特的說法部分有誤,莫尼斯沒有持槍執照。
人質事件結束後,警方在悉尼公共場合加強瞭戒備,試圖安撫民?的緊張情緒。警方高級官員邁克爾·富勒說,現階段沒有情報顯示這類事件會再次發生。(惠曉霜 新華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