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15 10:03
宅~有何不可
數千外國戰士曾與納粹合作 71年後仍領德國養老金
西媒稱,1941年,希特拉簽署一道法令,將所有為納粹服務的外國戰士視作德國公民。數千名通敵者就這樣獲得瞭領取德國軍人養老金的權利,其中多數人來自歐洲國傢。對德國來說這是一個一直未解的歷史難題。然而在戰後71年的今天,這部分養老金還在繼續發放,那些被判犯有通敵罪的人仍在領取。
據西班牙《先鋒報》網站6月13日報導,調查員阿爾文·德科南發現,2500名戰時與納粹合作的比利時人到現在依然每月按時領取德國政府發放的軍人養老金。他表示“有必要對這一不公平問題提出譴責”。他指出,當時的德國政府官員認為這是正常措施,因為這些人為第三帝國服務,但外國通敵者在戰後還在領取津貼“是令人費解的做法”。由前納粹集中營囚犯皮埃爾·保羅·貝滕領導的集中營倖存者組織“紀念組織”發起瞭請願行動,征集簽名,要求德國政府停止向這些人繼續支付養老金。
該組織認為,德國政府仍在支付這部分養老金不僅是“難以接受和不公正的”,而且也是一種欺詐。這些人在比利時沒有納稅,因為德國政府拒?透露哪些人領取瞭養老金,以及數額是多少。
報導稱,比利時戰時通敵者是這個國傢歷史上黑暗的一頁。二戰結束時,比利時對50萬加入黨衛軍或在納粹迫害猶太人行動中提供合作的比利時人展開瞭調查。最終,大約3萬名弗拉芒人和2.7萬講法語的人(佈魯塞爾人或瓦隆人)被定罪。
比利時通敵者一直受德蓋爾將軍的指揮。德蓋爾在其回憶錄中曾經指出,希特拉曾對他說過:“如果我有個兒子,我非常希望是像你一樣的人。”1994年德蓋爾在西班牙去世。
德科南指出,“波茨坦會議廢除瞭希特拉時期的所有法律,但新的德國政府對此並不承認”,因此納粹時期將外國人視作德國公民的法令保留瞭下來。
報導稱,90年代,比利時首次向德國提出瞭這個問題,但柏林當局以向另一國通報有關養老金支付情況不得影響領取者傢屬為由迴避瞭這個問題。荷蘭也在去年向德國提出瞭相同問題。西班牙也有人在領取德國的養老金。
2500位德國養老金領取者這個數字是基於2012年的數據,依據是當時外國通敵者或其健在的親屬的數量,因此實際數字可能會略少。比利時養老事務大臣丹尼爾·巴克萊納表示,比利時政府承諾將會重?對這一情況的調查。(編譯/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