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06:15
宅~有何不可
樸槿惠辭職需要什麼樣的法律程序?
原標題:樸槿惠辭職需要什麼樣的法律程序
樸槿惠總統之所以硬撐著不辭職,自有其難言之隱:一旦辭職,即刻失去總統特權保護,不利於接下來的調查與審判。
據報導,一直深陷於“親信幹政”風波中心的樸槿惠總統11月29日的第三次對國民談話內容令人費解,但有一點是十分明確的:她並沒有宣佈辭職。她承諾,將按朝野建議和法律程序辭去總統職務,具體而言,就是由國會決定其去留。
樸槿惠為辭職設定瞭兩個條件,一是朝野建議,二是法律程序。所謂朝野,當然分為兩塊,一塊是執政黨,一塊是在野黨。目前在野黨提出的並不是什麼建議,而是要求,並且是強烈要求:她必須立即辭職。執政黨方面迫於形勢,不會有人站出來為她明確發聲,但可以相信,基本立場依然站在她這一邊。
關於第二個條件法律程序,事實上,樸槿惠宣佈立即辭職,這本身就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她還需要什麼其他的“法律程序”呢?因此,她在談話中半遮半掩地提到“法律程序”,應該是有所期待,比如希望以彈劾的方式決定或去或留的命運。
現在有消息說,執政黨方面已經有四十多位議員簽名同意彈劾。如果情況屬實,彈劾就將在國會順利成案。但是,在野黨方面也清楚,真正到瞭投票的時候,執政黨議員如何選擇,依然是未知數。一旦彈劾失敗,法律程序即自動停止,如果在野黨繼續組織示威,即為對法律的蔑視,他們就將變得十分被動。況且,即使彈劾案通過,還要由憲法法院做出最終裁決。借鑒盧武鉉前總統的先例,在總統職務已被暫時停止的情況下,再由憲法法院一舉翻盤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因此,可以說,樸槿惠稱把她的去留“交給國會決定”,應該是又一招緩兵之計。另有消息稱,執政黨內相當一部分“親樸派”元老已經達成共識,似乎不辭職不足以平息事態瞭。樸槿惠在第三次談話中之所以表現出又後退一步的姿態,應該與此相關。
至於這一緩兵之計能否成功,現在看來極不樂觀。在野黨方面怎麼可能被她的障眼法所蒙蔽呢?他們會迅速識破她的意圖,甚至可能被她的表態激怒,從而加大組織動員力度,讓民?示威的規模與聲勢更為浩大。最後,不得不直接宣佈辭職。
數十萬民?持續大規模示威,民調支持率不足兩位數,這種慘狀,是韓國有史以來歷任總統都沒有經歷過的。樸槿惠總統之所以硬撐著不辭職,自有其難言之隱:一旦辭職,即刻失去總統特權保護,她接下來面臨的調查與審判,將會比現在的狀況更悲慘更難熬。
□王元濤(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