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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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判決:啟動“脫歐”程序須經議會通過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電倫敦消息:當地時間24日,英國最高法院“脫歐”程序案作出終審宣判,要求政府在啟動“脫歐”程序前必須經英國議會批準。對此,英國首相發言人稱將尊重裁決結果,但“脫歐”程序仍會按計劃啟動。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消息,英國最高法院當天駁回英國政府的上訴,裁定“脫歐”程序啟動前需要通過議會的投票表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紐伯格(DavidNeuberger)宣佈,最高法院以8比3的投票表決結果裁定,在沒有議會法案授權下,英國政府不能觸發裡斯本條約第50條。
法院還裁決,“脫歐”問題無需征得北愛爾蘭、蘇格蘭和威爾士地方議會的同意。
路透社援引紐伯格的話稱,“公投的政治意義重大,但發起公投的議會法案並未對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作出規定。他表示公投結果引發的任何法律修改,僅能以英國憲法、也就是議會法允許的唯一方式進行。
此前英國政府主張,首相特雷莎·梅可以直接行使行政權,觸發裡斯本條約第50條,展開兩年的退歐談判,但這項主張遭最高法院駁回。
《華爾街日報》消息稱,對於最高法院的裁決結果,英國首相府發言人表示尊重,但堅稱英國政府將按計劃在3月底前啟動“脫歐”程序。該發言人稱,議會已經表明將支持繼續退歐。
英國首相特雷莎·梅當地時間17日在倫敦發表有關英國“脫歐”談判立場的演講。她表示,英國不會留在歐洲共同市場。這一立場被輿論解讀為“硬脫歐”。她同時表示,英國與歐盟的“脫歐”協議最終將交由英國議會表決通過。按照歐盟法律,“脫歐”程序一旦啟動,有關各方須在兩年內完成談判,如需延長談判,應得到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的一致同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