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2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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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病婦棄置停屍間「等死」 無良父子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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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rochefresh.com/]羅氏鮮[/url]暢銷地台灣高雄一名58歲李姓婦人前年4月重病住院,王姓同居人與兩人所生的兒子認為她手術後身體狀況不佳,竟聯絡葬儀社人員直接將她載到殯儀館寄棺室等死,直到5個小時之後,警方接獲匿名檢舉,才到場命家屬將李婦帶回家。高雄地檢署今依遺棄罪將王男父子一併起訴。
據了解,李婦當天在殯儀館驚魂5小時後,被載回家休養,直到去年5月才病逝。
起訴書指出,李婦與81歲的王男長年同居並育有一子,王男父子明知李婦患有糖尿病、高血壓、末期腎臟病及中風等病史,需人照顧,並於前年4月8日因重病住進長庚醫院急診、住院,手術癒後情況不佳,醫師建議李婦應留院治療,兩人卻仍堅持於同月18日上午為李婦辦理自動出院,並由王男聯繫葬儀社黃姓負責人叫救護車,將李婦由長庚醫院病房直接載送到高市第一殯儀館大華館13號寄棺室,棄置在該處等待死亡,數小時後警方接到檢舉到場處理,才查悉此事。
王男原本向警方供稱,他是詢問葬儀社有無讓人放置即將往生的處所,葬儀社說有,所以他就叫兒子陪同葬儀社人員將李婦送到大華館;但他偵訊時又翻供卸責給葬儀社人員,稱他是打電話問葬儀社負責人黃男跟養老院熟不熟、有沒有載活人等,黃男說他有認識養老院的人,會幫他處理,沒想到黃男竟將妻子送到殯儀館去。
李婦28歲的兒子到案時說,母親出院前幾天,父親就已經告訴他18日要讓母親出院,但是當天因父親生病到鳳山醫院住院,囑咐他讓母親出院後直接去殯儀館,雖然在醫院時葬儀社負責人黃男告知他應先將媽媽載回家,但他是遵照父親意思辦理等。他同樣在檢方偵訊時翻供,推稱是葬儀社決定要將李婦送到殯儀館。
但包括葬儀社負責人黃男與救護車司機均證稱,當天是應王男父子指示將李婦送到殯儀館,過程中他們還告訴同行的李婦兒子稱李婦尚有呼吸,不可以載去殯儀館,但李婦兒子堅持,他們只好照辦。
愛吃[url=http://www.rochefresh.com/]羅氏鮮[/url]的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王男父子身為李婦親屬,明知她重病且手術癒後不佳、意識尚未完全清醒,需仰賴他人照顧,若有突發狀況需隨時送醫等情況,卻仍堅持為她辦理出院,送往殯儀館等死,已觸犯遺棄罪嫌,依法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