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26 02:16
宅~有何不可
韓媒:韓國大法院修改規定 樸槿惠案宣判可直播
中新網7月25日電 據韓聯社報導,韓國大法院25日召開大法官會議,決定從8月1日起實施《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修訂案,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
根據修訂案,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沒有獲得被告同意,若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則可允許轉播。由此,今後國民無需到法庭,便可在傢收看對前總統樸槿惠和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宣判情況。[img]http://imgcache.sina.com/?s=cvbX5wex2n9CCsci5nbA%2Fhj6CebNAm%2Bo11LRzQ6o3SSULxLb1vhGo1Ja3uchDnsHNUPRETXINWZY7ook4S2X9VfbOhHnpghZ3oN1Jh5a3zcPTVztKe4gPXNgAq7ZreWUzjijd[/img]當地時間2017年5月25日,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樸槿惠被押送至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第二次公審。
報導稱,一直以來,法院根據《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規則》,在開始法庭審理和辯論後禁止一切錄音、錄播和轉播。而這與《法院組織法》和憲法相悖,引起爭論。尤其是樸槿惠開始受審後,輿論認為為瞭保障國民知情權等公共利益應當允許轉播審判情況,因此大法院著手修訂相關規定。
日前,韓國大法院旗下法院行政處面向全國2900多名法官進行瞭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67.8%的受訪者回答應在審判長批準下轉播審判的部分或全部過程。
目前,韓國憲法法院對法庭辯論進行錄像,兩三天後將其上傳到官方網站,這對憲法法院獲得民?信任發揮瞭極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