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5 11:17
JICKYLE
粉嶺蝴蝶山「盜墓三人組」案,被告葉國榮承認在未有獲得准許下,移走人類遺骸等兩項罪名,被判囚半年。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罪行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並協助警方調查,而被告亦是為了幫助母親還錢而犯罪,故判囚6個月。
而另一被告女被告彭康婷,裁判官認為警員錄取口供前,沒有清楚向她交代應有權利,故撤銷其控罪。
粉嶺蝴蝶山「盜墓三人組」涉及3名被告,分別為葉國榮、黃梓榮(22歲)及彭康婷(17歲),3人被控於本年2月在蝴蝶山某墳墓,與另一名不知名者從3個金塔中盜取人類骸骨,而上述物品為彭廖桂妹的財產。早前黃獲撤銷起訴,葉承認偷竊及企圖偷竊兩項罪名,彭則否認兩罪,裁判官其後質疑有關偷竊控罪,後改為在未有獲得准許下,移走人類遺骸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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